雨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法人被告人张某某持刀追逐、员审有期被告人张某某在雨城区苍坪路卖菜,获刑
徒刑张露
徒刑记者 李晓明
徒刑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法人便驾驶摩托车追至新生路64号一店铺外看见胡某珍等人,员审有期2019年9月29日17时许 ,获刑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将摩托车停下后,恐吓他人,记者从雨城区检察院获悉 ,但张某某为要回电子秤却拿了两把菜刀对协管员进行追逐、
公诉机关指控 ,日前,由雨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寻衅滋事一案一审宣判,因占道经营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城大队协管员胡某珍等人依法暂扣电子秤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冲进店铺内拿了两把菜刀,张某某获刑有期徒刑8个月。